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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团委被授予2002年“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作者:校办    新闻来源:校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01-17
    近日,台州学院团委被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授予了2002年度“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的荣誉称号,全省仅24家基层团组织获此殊荣。
    院团委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共同授予我院省级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奖,我院大学生“劳动者权益保障”宣传服务队撰写的调查报告获省级二等奖,3支重点小分队获省级先进集体,5人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人类自然协会和家教桥梁社2个社团和2名个人受省级表彰;我院选送的8篇论文在省大学生邓小平理论学习论文评比中获奖;童淑妍参加省大学生戏曲擂台赛获十佳称号;1人获省级优秀团员称号;暑期社会实践中,5支重点小分队获市级先进集体,10人获台州市级先进个人; 6人在台州市学生艺术节活动中分获一、二等奖;1人获台州市级优秀团干称号;5个重点社团获台州市级表彰,4人获台州市级社团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