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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勇占等四位老师获2003年度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资助

作者:人事处    新闻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10-30
    为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提高青年教师的学术水平,培养一批优秀学术带头人,省教育厅实施浙江省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高校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浙教高科〔2003〕95号)精神,经过学校推荐,省教育厅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我校体育科学学院马勇占、生命科学与医药化工学院李钧敏、人文与社会学院陈灵强和外国语学院金春伟等四位老师获2003年度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资助。
    省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选拔条件为:年龄在4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3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并在教学或科研岗位上的青年教师。其选拔与培养目标:为吸引和稳定优秀博士和硕士毕业生到我省高等学校任教,促使他们在科研和教学岗位上尽快成长,使培养人选成为政治思想好,师德高尚,创新意识强,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显露头角,成为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