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教办(2004)113号文件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展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我校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浙江中医学院、浙江理工大学四所高校被列为首批评估学校。我校接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的日期为11月10日。
自6月份接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的通知》文件后,我校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紧扣“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十六字方针,认真对照评估指标,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和自建,着力整改,完成了《台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自查报告》并报省教育厅。目前,我校各项迎评准备工作已就绪。
省教育厅评估专家组将于10日上午开始对我校就业工作进行评估指导。主要内容为听取自评汇报、察看有关场地及就业网络、查阅有关指标目录及支撑材料,召开教师代表和毕业生代表座谈会、评估意见反馈会等。(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