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台州市直属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及法制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具体要求,为全面落实2006年学校的安全工作,继续创建“平安校园”,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学校于4月7日、10日分别与各院(系)和部门负责人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
责任书要求各院(系)和部门本着“加强安全防范,维护校园稳定”的指导思想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以服务于师生为出发点,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努力维护好校园秩序,营造安全稳定的教学、生活环境,做到不出大事,少出小事,不出政治性和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全力打造平安校园。(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