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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时间确定
作者:教务处 新闻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04-19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省教育厅确定我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时间为2007年下半年。
200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省内高校校还包括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林学院、杭州师范学院等。各院(系)、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校园网公告栏可下载),切实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形成全校上下人人了解评估、人人参与评估、人人支持评估的良好局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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