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从北京传来好消息,在刚刚结束的共青团十五届五中全会上,团中央表彰了一批全国先进团组织,我校团委荣获2006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胡春华、书记处常务书记杨岳等出席表彰仪式。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是团中央授予基层团组织的最高综合性奖励称号,每年评选表彰一次,从各省(市区)、解放军、行业、中直机关和企业等推荐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中,采取1:1.5差额评选的办法产生。今年全国共有190个基层团组织获此殊荣,其中浙江省8个。
近年来,校团委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以争创“全国五四红旗团委”为目标,开拓创新、大胆实践、扎实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科技学术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工作、团的组织建设等方面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使团的各项事业得到了快速健康协调发展,2003年获得“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005年被确定为第六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今年又从众多申报单位中脱颖而出,首次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