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州市发改委、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物价局联合发文表彰了2005年度执行收费政策先进单位和2006年度收费验审工作先进个人。我校被评为规范收费工作先进集体。据悉,共有15家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获先进集体称号,我校是全市教育系统唯一获奖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及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年度审验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收费验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从今年3月份开起,台州市发改委、财政局、物价局联合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2006年度的收费情况进行验审。验审工作组对我校2006年度依法规范收费工作进行了考评,并给予充分的肯定。自1998年实行规范收费工作改革以来,我校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及财政局、物价局下达的各类收费政策,科学制定收费标准严格规范收费管理,保证收费价格和收费情况的全公开、双透明。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维护政策和纪律的严肃性,设立独立的收费监督部门,自觉进行内部监督,主动接受上级验审,让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有效地维护了教育收费秩序,提高了学校的社会公信力。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规范教育收费的任务仍然很重。我校将继续坚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全市物价、财政的中心工作,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规范收费行为为目标的工作要求,巩固清费成果,为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