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校在浙江省外的19个省份投放500名招生计划,截止日前已顺利完成广西、江西、湖南、吉林、重庆、内蒙古六个省(市、自治区)第二批本科新生共145人的录取工作。
录取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批本科新生20人,其中文科6名,最低分为538分,最高分为559分;理科14名,最低分为499分,最高分为527分。录取江西省第二批本科新生20人,其中文科6名,最低分为540分,最高分为562分;理科14名,最低分为522分,最高分为552分。录取湖南省第二批本科新生50人,其中文科16名,最低分为533分,最高分为561分;理科34名,最低分为500分,最高分为541分。录取吉林省第二批本科新生20人,其中文科9名,最低分为490分,最高分为553分;理科11名,最低分为487分,最高分为549分。录取重庆市第二批本科新生20人,其中文科10名,最低分为477分,最高分为509分;理科10名,最低分为451分,最高分为478分。录取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本科理科新生15人,最低分为519分,最高分为5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