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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积极探索青年教师导师制

作者:教育学院    新闻来源:教育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09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和业务水平,做好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工作,教育学院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于开学初为2007年新入校的四名青年教师配备了导师。
    导师制是加速青年教师成长的有效途径之一,教育学院在导师制具体实施过程进行积极探索。 在导师的配备上,注重导师与新教师在任教学科、科研方向、个性等方面的匹配性、相容性。今年四名新进教师涉及教师口语、现当代文学、外语、教育学等不同学科,学院分别聘请了在相对应学科中教学经验丰富、具有高度责任心的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他们的指导教师。学院还要求新教师作出合理的科研计划,请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师为青年教师作经验介绍,做好他们科研起步的领路人。
   为促进青年教师与导师间深入交流,日前学院专门组织召开了青年教师与导师见面会。会上,学院党总支书记王叔新宣读了学校《关于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并就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具体实施作了说明,强调老教师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切实帮助青年教师尽快站稳讲台、站好讲台,青年教师则要珍惜这样的机会,积极主动、虚心求教。院长陈亦人为青年教师的导师颁发了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