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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省绿化模范单位”称号

作者:校报编辑部    新闻来源:校报编辑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1-16
    1月16日上午,台州市绿化委副主任、市林业局局长林君华带队来校,举行“浙江省绿化模范单位”授牌仪式。校长龚建立、副校长张辉出席授牌仪式。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校园绿化工作,根据浙江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绿化模范城市、绿化模范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专门成立了创建“省绿化模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校后勤管理处作为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对照《浙江省绿化先进命名表彰核查评分标准》,严格要求,查漏补阙,努力争创浙江省绿化模范单位。在授牌仪式上,龚建立校长介绍了我校校园绿化工作有关情况,强调校园绿化与建筑规划同步建设,将植树绿化工作与教书育人、环境育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营造人人参与绿化、个个爱护花木的和谐氛围,有力地推进学校生态校园建设。
  我校临海校区现有占地面积306773平方米,其中水域面积7292平方米,绿化面积123651平方米,并有多块草坪,绿地率达40%,绿化覆盖率达48%,绿化物种 40科66属。校园栽有各种树木数千棵,其中大香樟28株,大桂花16株,大雪松12株,大铁树3株,大银杏10株,另有部分名贵花木。学校还拥有生物苗圃实验基地,辟有“国际交流友谊林”、“毕业生纪念树”、“志愿者护绿区”等高校特色专区。目前学校在柳荫湖边建造了56米休闲长廊,为校园环境又增添了一处人文景观。
  我校是台州市唯一一家被评为“浙江省绿化模范单位”的单位,也是我校迄今为止在绿化工作上获得的最高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