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加强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台州市直属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具体要求,为全面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学校在2月27日至3月5日分别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09年治安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责任书》要求各部门本着“加强安全防范,维护校园稳定”的指导思想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精神,落实学校提出的“跟跑跨越”发展战略,以服务于师生为出发点,深化“平安校园”和“治安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工作,努力维护好校园秩序,营造安全稳定的教学、生活环境,做到“不出大事,少出小事,不出
政治性、群体性和学校有责任的事件”,进一步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全力打造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