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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举行十七届四中全会专题学习会

作者:宣传部    新闻来源:宣传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0-16

    10月15日上午,校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在校第一会议室举行,专题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校党委书记陈浩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陈浩书记指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着重研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问题,深刻分析了加强党的建设的时代背景,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揭示了党的建设最主要、危害最大的具体问题,包括党员理想信念、组织纪律、领导作风、廉政建设等,系统总结了我党执政六十年来的基本经验,首次提出了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命题,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建设任务和目标,部署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任务、要求和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陈书记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政治任务,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讨加强我校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一要加强我校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探索;二要加强我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学习型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干部要在理论学习、理论联系实际上走在前面;三深入推进干部制度的改革创新,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积极探索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制度;四要切实加强我校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做好学校的党建工作,推进办学的第二次转型,推进办学特色、特色办学的进一步发展,推进学校在“跟跑跨越”战略中取得新发展。
    校纪委书记王培军作了《学习贯彻中央“四个文件”精神》的发言,传达了中共中央最近颁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四个文件的主要精神。着重就《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文件的出台背景、形成过程作了介绍,并强调该文件的颁布使领导干部问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她同时结合我校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四个文件”精神作了部署,强调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四个文件”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有效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结合实际,从学校和学院层面制订相应的干部问责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加强检查,使文件精神贯彻落到实处。
    学习会上,人文学院杨供法、监审处处长江岳军、机关党总支书记杜才平等老师作了专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