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 正文

校党委授予孙可道德标兵荣誉称号

作者:宣传部    新闻来源:宣传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7-09

   



    日前,校党委发文(台学院党发〔2010〕15号),决定授予我校首例骨髓捐献者孙可同学台州学院首届“爱华”大学生道德标兵荣誉称号。在7月7日下午举行的“台州学院爱华奖励基金”签约仪式上,台州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周五来为孙可颁发奖状;爱华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项道铨为孙可颁发“爱华道德标兵奖”奖金1万元。
    孙可是我校物电学院2006级电子工程专业学生,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思想上进、品德高尚、成绩优异、自强自立,曾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多次的校奖学金,被评为校第二届“自强之星”。入学当年他志愿加入了中华骨髓库,去年底,省红十字会告知他其造血干细胞与北京一名血液病患者初次配型成功,他毫不犹豫同意捐献骨髓。前不久,孙可顺利完成了相关手术,成功捐献了自己的造血干细胞,挽救了患者的生命,成为我省第57例、我校首例骨髓捐献者。
    孙可同学以身作则、勇于承担、奉献爱心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广大学生树立了良好榜样。他在颁奖仪式受奖感言中感谢学校和爱华集团给予自己如此高的荣誉,并表示将永远铭记“澡身浴德、修业及时”的校训,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做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好事,报答学校和社会的培养。
    校党委号召广大学生以孙可为榜样,专业成才、精神成人,争做优秀大学生,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为社会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