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副校长张明龙在校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分管教师教育院长工作会议。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师教育工作负责人及教师教育学院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教师教育学院院长王少非介绍了《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出台的背景,重点分析了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在参培对象、培训学时、培训机制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新变化。
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吴文姝传达了浙江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开发工作座谈会精神,介绍了即将出台的《台州学院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主要内容,要求各学院结合学科特色精心设计中小学教师培训专业主题模块、实践活动课程与公共课程,广泛整合校内外可用培训资源,组成中小学教师培训特色项目。同时还布置了教师培训近期主要工作及时间安排。
张明龙副校长作会议总结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让每位教师了解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巨大变化,充分发挥每位教师的聪明才智;二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制度改革,这是教育朝着市场化改革的一个突破口、一个信号,也是各学院创收的主要来源;三要认真分析各自进入市场的优势和不足,充分利用原有优势,扬长避短,通过横向比较,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找优势,显示特色;四要集中力量把眼前的项目做好,先近后远,逐步推进。
与会人员就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开发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据悉,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全部实行“中小学校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自主选择,培训机构通过竞争提供培训项目”。此制度将于2011年1月首先在宁波、丽水及杭州市上城区与湖州市长兴县等地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