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0日,台州学院第十四届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术道德规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椒江校区第一会议室召开。校长龚建立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特邀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颜文俊,台州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秘书长、教授级高工曹羽为我校学术委员会校外委员。校长龚建立为颜文俊、曹羽两名校外委员颁发了聘书。
会议投票选举校第十四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龚建立当选校学术委员会主任;陈光亭、赵小明当选为副主任。
会议同时决定,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教学委员会和学术道德规范委员会,并表决通过了校教学委员会、学术道德规范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会上,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副校长赵小明就《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作了具体解读。与会代表就《台州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台州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委员会工作条例》、《台州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进行了讨论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校长龚建立作总结讲话。他表示,《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确定了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学术管理体系。为积极推行教授治学,更好地保障学术民主、学术自由,规范学术权力运行,对学术委员会提出三点要求:一、关注学校全局。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的不是教师个体,也不是某一单位或部门,要从学校的整体建设发展出发,用广阔的视野、全局的视角,参与决策学校的学术事务,为学校事业发展出谋划策。二、弘扬科学精神。学术委员会委员要大力弘扬科学道德,勇于学术创新;坚持民主集中制,平等、科学、民主地履行职责,推进学校学术进步与事业发展。三、团结广大教师。学术委员会委员要加强与教师的沟通,广泛听取教师意见,在决策和审议学校学术事务时,代表广大教师,为教师说话,从而保障师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