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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调研组来校调研 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作者:校纪委 宣传部    新闻来源:校纪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15



    10月14日,浙江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祝昌联率调研组来我校,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作专题调研指导。潘璋德书记代表校党委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工作汇报;龚建立校长介绍学校办学历史及发展建设情况。金则新、冯尚申、张辉、陈光亭、赵小明、王正、胡平法、李大兴等在校校领导出席调研会。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马凌勇、台州市纪委常委戴良杰、市纪委纪检二室主任项杰参加调研。
    潘璋德书记代表校党委,从思想认识、主要做法和特点、下阶段工作打算等方面,具体汇报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情况。潘书记表示,校党委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理念,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组织领导,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学校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与学校各项中心工作相结合、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相结合、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要求管理约束干部,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重点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科学有效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调研会上,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江岳军受校纪委书记金先龙委托,就校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作具体工作汇报。
    听取工作汇报后,祝昌联主任对我校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给予肯定。他结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简要介绍了省纪委纪检监察三室的主要职能及此次调研活动的目的意义,并就学校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他强调,学校党委、纪委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祝昌联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着重要解决好“谁来抓”、“怎么抓”、“抓什么”三个问题。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在分管范围内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带头廉洁自律发挥好表率作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制度建设,切实维护民利;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要严格执行专题报告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祝昌联强调,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一要聚焦主业,把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上来。二要强化监督,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完善“三项工作”报告制度,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三要加强自身监督,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照“三转”要求,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加强自律,自觉接受党委及群众的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校纪委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