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高校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
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是在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全面小康标杆省份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省委夏宝龙书记所作的报告和全会通过的《决定》,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勾画了浙江发展的新目标,明确了浙江发展的新使命,提出了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标准,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根据省委要求,结合高校实际,现就我省高校学习贯彻全会精神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传达学习。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高校各级党组织近期要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普遍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讨论。通过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和把握全会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和把握浙江当前所处历史方位,深刻认识和把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及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广大师生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高校领导班子要带头作表率。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各高校领导班子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按照省委全会提出的“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和能力建设,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发展理念,着力建好让组织放心的班子、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要修订完善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要把提振干部精气神作为党委抓班子带队伍的重要任务,完善校院(系)两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三、着力打造一支勇立潮头的高校铁军。 全会提出,全面落实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使命、新要求,关键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纳入各级各类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把那些能谋善断、能干善治的“狮子型”干部选配到关键岗位,有针对性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二级学院、独立学院以及改革任务重、情况比较复杂、条件比较艰苦等吃劲岗位去磨练、去墩苗,激励干部勇立潮头、敢闯敢拼。
四、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的全过程。要坚持严字当头,从严干部队伍管理,认真对照《准则》《条例》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标准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强化问题导向,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筹备开好高校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剖析干部队伍建设“四个方面不适应”问题和基层党建方面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要推动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高校党委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党建制度,全面建立二级学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层层传导压力。
五、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最终要体现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上。要找准高校在打造全面小康标杆省份中的方位,紧紧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浙商回归等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精准发力,扎实工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要查漏补缺,加快进度,高质量地完成年度各项重点任务。要着眼于全面实现浙江教育现代化的目标,精心谋划好明年工作,不断推动高校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各高校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报告请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