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 台院要闻 - 正文

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作者:地方合作处    新闻来源:地方合作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4-23




 


4月23日上午,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椒江校区第三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书记崔凤军、党委副书记潘通天出席,副校长李钧敏主持会议;校基金会全体理事、监事参加。
    会议选举产生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组织机构:崔凤军任理事长,潘通天任副理事长;校地方合作处处长王金宝任秘书长。
    会上,校地方合作处(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阮红芳作基金会前期筹建工作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制度文件。
    崔凤军代表
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讲话,对各位理事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他强调成立教育发展基金会是学校的一件大事,将全面推进开放办学,加强校内外联系和合作,集聚社会各界资源,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要规范管理,逐步完善基金会管理相关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实施规范管理,通过接受监督进行合法运作,确保资金安全;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募集资金的优势,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励优秀学生和教师、资助贫困学生、改善办学条件等,设置捐赠项目,合理、规范使用捐赠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