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教师公寓售房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2015〕1号
台州市教师公寓售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
各有关单位:
台州市教师公寓购房户预缴房款工作基本完成。但有些单位仍有个别购房户,因各种原因还未能缴足预缴款(包括以借款抵缴房款)或缴房款后未到台基房产公司开发票的,为此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务必立即通知相关购房户(符合台州市教师公寓购房资格的教职工)在本月28日前缴足30万元的购房预缴款,并到台基房产公司开具发票,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台州市教师公寓购房资格。
2、 各单位于本月30号上报本单位认定的放弃购房者名单(请加盖单位公章)
台基房产公司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天和大厦西塔楼1011室,联系电话:8855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