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接市纪委通知:要求每位党员干部添加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确保所有领导全覆盖,所有党员全覆盖,所有企业员工和大学生全覆盖,鼓励社会公众关注订阅。为了实现全覆盖要求,到时纪委将会抽查。
        添加方法:登录微信软件,点击微信右上角“+”进入添加朋友,点击公众号,搜索“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或“zjjwwz001”,点击关注,完成订阅。或者扫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行关注。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部署、落实。 
 
 
   
 
 
 
 
  
   附件1:浙教纪(2016)9号《关于做好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微网站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附件2:台纪办(2016)11号《关于做好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微网站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