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10-23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行为,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台州学院经费支出报销管理办法》规定,现重申在经费报销审批中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即:夫妻、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关系,不得相互作为报销人与审批人进行签批。 请各位老师在办理报销业务时主动审查、自觉回避。如存在回避情形,报销人应提交给其他无亲属关系的审批人签批。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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