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心理学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2019-09-01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规章制度(信息)

心理学实验室是为师生提供心理学相关课程教学和开展学习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实验室相关仪器设施的正常运行,顺利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凡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心理学实验室的教学活动安排应根据教学进度计划,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师临时使用心理学实验室应提前一周告知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统一协调安排课时。教学上有特殊需要时(需要安装相应的软件或者外加硬件设施),任课老师需提前与管理人员联系,做好各项准备。

第三条 心理学实验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下:

1.执行实验室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相关仪器设备,负责实验室软硬件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

2.实验室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各种设备是否正常。

3.在实验室使用期间,根据使用记录及时登记并排查出现的各种设备和系统故障,定时巡视整个实验室,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4.每次实验结束后须打扫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洁、通风。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用电、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第四条 教师在使用心理学实验室时的注意事项:

1.实验教师应提前五分钟进入实验室,做好准备工作。

2.任课教师应将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教育列为实验课内容,详细地向学生讲解。

3.教师本学期在实验室使用的教学软件名称及软件版本号应在上学期末提交给教师所在的院(系)。由各院(系)统一报给信息技术中心,并将所用软件交给信息技术中心。

4.心理学实验室是教师安排学生开展心理学相关实验并指导的场所,一般不能用于其它课程的讲课。

5.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实验室的设备,制止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

6.使用结束教师必须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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