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台州学院校级创新创业导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5-07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

关于开展2020年台州学院校级创新创业

导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推进专创融合、科创融合,提高我校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台州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2054),现开展台州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并满足以下任意1项要求(近五年成果):

(一)具有丰富的创新创业理论知识及科研背景,有参加各级创业导师培训的经历或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接受创业学院组织的导师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二)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新创企业运营管理的技巧与方法,对“互联网+”、“智能+”时代有深度的认知和预判能力。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排名前二)。

二、申报程序

1.采取二级学院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申报创业导师的老师填写申请表。

2.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建议各学院推荐两名以上。

3.创业学院根据导师履历及获奖情况择优聘用,聘期两年。

三、导师待遇

被聘为创业导师的教师根据《台州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享受相应待遇,如荣誉称号授予、教学工作量课时减免、导师津贴、劳务报酬等。

四、其他

请各学院于5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自荐老师以个人形式将导师申请表及导师申请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一份)、导师培训及获奖佐证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上交至创业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张艳妮,联系电话661685邮箱45421357@qq.com

 

 

 

附件1:台州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

附件2:台州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请汇总表

附件3:《台州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

 

 

创业学院

20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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